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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葫芦岛市小学市级骨干教师(研训教师)学科培训的
通
知
各县(市)区教师进修学校、南矿教研室、局直小学:
为了全面落实《辽宁省“十五”期间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方案》,加强全市小学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和教师专业发展,做好“十五”期间全市小学骨干教师培训的总结工作,经市教育局同意,决定组织全市小学市级以上骨干教师离岗培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小学语文、数学、科学、综合实践活动市级以上骨干教师,特殊教育学校市级以上骨干教师,幼儿园市级以上骨干教师和县(市)区教师进修学校研训教师。
二、培训主要内容
1.学科教学的理论与实践;
2.骨干教师在校本教研中的作用。
三、培训时间、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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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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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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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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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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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城南一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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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中进修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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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昌县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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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山实验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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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绥中电厂子弟学校的骨干教师到绥中县参加培训,南票区、龙港区、南矿、师范附小的骨干教师到连山区参加培训。
四、培训要求
1.以上应该参加培训的教师必须按时参加培训,无故缺席者视为骨干教师年度培训不合格;
2.遵守培训时间,8:30开始签到,9:00开始培训;
3.参加培训的教师必须带齐以前布置的所有作业;
4.本次培训发培训证明,请通知到骨干教师本人;
5.每人交培训费、资料费20元。
葫芦岛市教师进修学院初幼研训部
2006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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