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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葫芦岛市中学主题班会评优活动
通
知
各县(市)区教师进修学校、市局直属学校:
为使学生懂得知恩图报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一个人最起码的社会良知和道德准则,增强学生的感恩意识,提高学生的道德修养,我市将开展以感恩教育为主题的班会评优活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程序和方式
1、经学校推荐后由各县(市)区组织初评,择优上报,并按1:2:3比例评出县区级一、二、三等级。
2、学院将组织评审小组对上报的优秀主题班会进行评审,评审方式有看文字材料、光盘和按一定比例实地听课等。
二、评选要求
1、参评者一律上交班会纪实文字材料。
2、各高中及各县(市)区按比例评选出的一等优秀主题班会(其中南票1节、龙港1节、连山2节、绥中2节、建昌2节、兴城2节),可上交班会纪实录相光盘。未报光盘者,学院评审小组将采取实地听课方式对其进行评审。
3、优秀主题班会的指导者只限1人。
4、班会推荐表和文字纪实材料(各一式二份)、班会纪实录相光盘及评审费(含评审费、证书费)每人
40 元、指导证书费每人25元一并于4月1日前交到葫芦岛市教师进修学院德育部,过期不予参评。
5、市级评审小组对以下几种情况的班会不予评选
⑴
不能体现所要求的主题。
⑵
文字纪实材料少于5000字。
⑶
没有按期将材料上交学院德育部。
⑷
评选得分少于80分者。
⑸ 文字材料有抄袭者。
三、名额分配
初中:附中1节、南矿初中1节、龙港
9节、南票9节、连
山16节、兴城16节、绥中16节、建昌16节。
高中:各县(市)区高中及局直各高中各1节。
三、评选标准(附表)
主题鲜明、针对性强;内容丰富、选材得当;形式活泼、生动有序;效果扎实、解决问题。
四、评选抽查时间
建
昌 4月10日
绥 中
4月11日
龙
港 4月12日
兴 城
4月13日
连
山 4月17日
南 票
4月18日
附
中 4月19日
高 中
4月20日
二00六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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