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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教院发[2005]4号
关于印发葫芦岛市教师进修学院2005年
职称评审办法的通知
学院各部室:
为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做好教师进修学院2005年职称评审申报工作,根据葫芦岛市教育局、人事局《关于印发2005年葫芦岛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方案的通知》,制定本办法,望按此组织相关人员申报。
一、组织机构:
成立教师进修学院中、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主 任:于向东
副主任:胡宝生 王兴亮 赵光千 王亚飞
成 员:刘铁贵 刘 志 沈力军 刘景宝 金铁钢
郭秋君 杜成才 常 诤
二、日程安排
1、申报
6月3日申报中、高级教师职称的人员向办公室提交评审申请书(申请书必须写明申报类型)。
6月6日到办公室领取中、高级教师职称评审积分表、档案袋。
2、准备材料
6月6日至6月13日,申报中、高级教师职称的人员按照葫芦岛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方案准备申报材料,13日下班前将材料报办公室。
3、学院评审
6月14日学院中、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张榜公示。
6月15日由主管院长为申报人员书写鉴定意见。
4、上报市教育局预审
6月17日学院填报中小学教师报评专业技术职务汇总表,将申报材料上报市教育局。
三、基本要求
1、各种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各种证书须交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2、业务材料必需交原件,同时交一份打印的业务材料目录。
3、档案袋按目录顺序将原件、复印件装订成册(毕业证书除外)。
2005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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