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志,男,1958年1月生,内蒙古通辽市人,汉族,中共党员。1982年毕业于内蒙古民族师范学院数学系(现称内蒙古民族大学数学学院),理学学士,中学高级教师。历任内蒙古科左后旗甘旗卡第二高中副校长、葫芦岛市第一职业中专副校长、葫芦岛市教师进修学院职教部和初中部副主任,现任葫芦岛市教师进修学院初中部主任。
多年来,一直致力于中学数学教学与研究、教师培训工作,主要研究方向是课堂教学模式构建研究、区域校本研训工作模式研究。撰写的《高中数学总复习要注意发挥课本例题、习题的作用》、《改革考试评价,推进课改发展》等多篇论文在省级书刊上发表,主持或参与的教育部课程教材研究所《建立校本教研基地,推进人教版教材改革实验的研究》、省级《数学探究式学习》及《大培训、大教研工作模式构建研究》等多项课题获辽宁省教育科学优秀成果奖励。参加编写的《新课程课堂教学行为创新 初中数学》(任副主编)、《上好一堂课的22个关键要素》(任初中数学、物理、化学分册主编)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研究》等多本教师教育、校长培训书籍,由新华出版社、光明出版社、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等出版社面向全国发行。曾评为通辽市科左后旗优秀教师、通辽市优秀青年教师、葫芦岛市教育系统优秀党务工作者、葫芦岛市优秀教师、葫芦岛市“新农村建设专家服务团”优秀专家、辽宁省“十五”继续教育先进工作者。